当前位置: 首 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消防安全温馨提示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2-04-02
发布单位:管理员 发布日期: 2022-04-02

清明节来临,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提示您:

1.扫墓时,要做到“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墓区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严禁点燃香烛、严禁焚烧纸钱、严禁燃放鞭炮。

2.电动自行车切勿在建筑室内、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门厅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严禁将蓄电池放在家中充电。不能拉飞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3.及时清理可燃杂物,不往家中捡拾废品,不在阳台堆放可燃杂物,不在疏散通道堆放杂物。

4.切勿在消防车通道堆放杂物、停放车辆,要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

5.要注意用电安全,不乱接电源,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维修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用电设备要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外出时要关闭电源。

6.注意用火安全,做饭时人不能离开。

7.加强用气管理,及时对液化气、燃气的管线、组件等进行检查和维修。

8.教育引导小孩不要玩打火机、火柴等。

9.进入超市、饭店等场所时,要注意观察并熟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一旦遇到火灾,要沿着指示标志,迅速有序逃生。

10.火警电话119。

门头沟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4月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永定分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39435号
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北路32号  邮编:102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