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小组及分工
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加强对语言文字应用的监督,做好推广普通话、推进文字规范化、推行汉语拼音等工作,实现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徐骏(校长、书记)
副组长:齐景林(工会主席)、赵鸿昌(副校长)、王爽(副校长)、
组 员:赵京(办公室主任)、侯建辉(教学处主任)、杨旭(教学处副主任)、于文慧(学生处主任)、杨清龙(学生处副主任)、李吉新(总务处主任)、李洋(团委书记)、郝寒雪(信息宣传负责人)、杨秀(语文学科主任)、周伟川(语文学科主任);李文香、杜兰京、李清明、刘向忠、梁爽、楚秀芳、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语言文字办公室主任由徐骏兼任。
二、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及各种规范标准,负责、管理学校通用语言文字的应用。
(二)制定学校推普活动计划,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关于语言文字的校园文化活动。
(三)建立学校推广普通话、规范用字各项制度,督导、检查各年级组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做好学校用字规范化工作。
(四)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教师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五)指导学校文字规范化建设,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知识教育和用字规范基本功训练。
(六)布置校园“推普”宣传环境,创设推普宣传氛围,开展推普周宣传活动。
(七)做好推普活动总结工作。
(八)做好学校网站语言文字的栏目等宣传工作。
(九)完成上级语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分工
(一)徐骏: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领导工作
(二)齐景林、赵鸿昌、王爽
1.负责设立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兼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考核制度。
2.健全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将语言文字工作网络覆盖到校内各线,深入各教学班。
3.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学校评估的资料准备工作
(三)于文慧、杨清龙、杨秀
1.规范学生“在公共场合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基本要求,并检查落实。
2.负责创建标准及实施细则,在日常管理中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考评体系中。 3.加强对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加强学生写规范字、读经典书的习惯培养。
(四)侯建辉、杨旭、周伟川
1.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语言文字能力培训要求,并认真落实。
2.规范语文教学,使听说读写能力训练常规化。
3.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使用能力纳入教师业务考核、职务晋级、评优评先等基本内容和条件,并积极落实。
4.按照国家标准,落实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5.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深入技能训练的基本内容。
(五)李洋、郝寒雪、李文香、杜兰京、李清明、刘向忠、梁爽、楚秀芳
1.规范学校广播、电视台播音、演出等用语。
2.规范板报、宣传栏、告示栏等其他各类宣传、告示等用字。
3.利用丰富的团组织和少先队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活动。
4.负责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方案、计划、工作总结
(六)赵京、李吉新 郝寒雪
1.规范校园内各类标志、指示牌等用字。
2.建立永久性推普内容宣传牌。
3.网站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