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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有偿补课问题实施计划
发布单位:赵鸿昌 发布日期: 2018-04-28
治理有偿补课问题实施具体安排,措施,领导小组及分工

首都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永定分校有偿补课治理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的有关部署,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师〔2015〕5号)、《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意见》(教师〔2013〕10号)等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本市教育教学和招生入学秩序,规范中小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并制定如下计划: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坚决反对和制止有偿补课行为,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组织机构

(一)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骏

副组长:齐景林、赵鸿昌、王爽

成 员:全体行政干部及各年级主任、年级委员、学科主任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治理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开展专项治理总结评估,针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工作措施,严肃执纪问责,建立健全禁止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

(二)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组长:李文香;负责初一教师

第二督查组组长:杜兰京;负责初二教师

第三督查组组长:李清明;负责初三教师

第四督查组组长:刘向忠;负责高一教师

第五督查组组长:梁爽;负责高二教师

第六督查组组长:楚秀芳;负责高三教师

第七督察组组长:侯建辉、赵京。负责学科主任及二线教师

第八督查组组长:各学科主任,主要负责本学科教师(实施双线管理)

(三)家长委员会监督成员:

李艳杰、庞文艺、魏玉杰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有偿补课的监管制度。

1.明确治理内容。根据处室职责并对口省教育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分工,市教育局明确有偿补课治理内容及监管责任处室。

2.落实管理责任。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的主要责任单位,各校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要分工协查。校长是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治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对治理工作负具体责任,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全体在职教师对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自觉抵制和拒绝有偿补课行为。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切实加强对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领导。

二要分组督查。各校要分学科(或年级、学区、教研组、家庭住址等)成立督查小组,由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组长,学校中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学区主任等)为骨干,全体在职教师为组员。各督查小组在组长带领下开展有偿补课的自查、互查和督查。督查组长对本组组员的有偿补课行为负具体责任。各督查小组要紧盯寒暑假、节假日、周末晚、考试前等重要时间节点,关注重点人群,突出重点区域,通过谈话了解、问卷调查、明查暗访等,及时深入了解有偿补课情况。

三要分片巡查。各校要将联系社区分片包干,落实骨干教师担任片区“有偿补课预警员”,聘请社区干部、热心人士、家长代表担任片区“有偿补课监督员”。要深入社区开展检查,向联系社区公布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多渠道联合开展监督治理工作。要关注片区内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了解教学、师资、安全等情况。

(二)健全有偿补课的宣传制度。

一要加强教育警示。学校要通过专题教师会议,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教育广大教师充分认清当前正风肃纪的形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自觉抵制有偿补课等行为,坚守教师操守,维护教育形象。要将学习教育部规定作为师德培训的重点内容,计入教师培训学时。

二要形成教育合力。要主动邀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专项整治活动,利用告家长书、校园网、宣传栏等,向社会广泛宣传有偿补课整治工作。要教育引导学生家长自觉抵制、主动举报有偿补课行为,形成遏制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校外兼课等行为的合力。

(三)严肃有偿补课的查处制度。

各校要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等配套措施,为禁止有偿补课提供制度保障。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作为教师资格证注册、评优评先和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行一票否决制。市教育局将加大执纪问责。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将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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