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号)
根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北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办公设备配置和最低使用年限标准的通知》实施此项目,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师生的需求,提升新疆部学生的生活指数。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大峪中学新疆楼家具和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内容:钢制家具:一桌四椅、上床下桌、顶柜、衣柜、折叠桌等。
二、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中备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
3.具备为学校提供设备制作的经验和能力,有类似项目成功案例者优先(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比选范围及要求
1. 服务要求:
供货及时性:根据合同时间将设备完好地送达指定地点。
退换货保障:对设备出现的质量问题须提供无条件退换货服务,响应时间不超过 10个工作日。
售后服务:提供必要的使用咨询,配合学校处理相关事宜。
2. 报价要求:
报价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税费等一切费用),以人民币报价。
报价书需按指定格式填写。
四、参与比选单位提供材料
1、比选报价书。
2、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售后承诺书。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五、比选报价书递交
请有意参与比选的单位,将以上材料密封,封条处加盖公章,标注:《北京市大峪中学新疆楼家具和设备购置项目报价书》的字样,提交至学校传达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大峪中学
联系人:付老师 18513265855
材料报送时间:9月15日17:00之前。
六、比选结果通知方式及时间
9月17日12:00 前电话通知。
后附:报价书
北京市大峪中学
2025年9月11日